河源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08 点击次数:2277
河源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河源爱尔眼科医院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兴源路12号,租赁房屋建设,项目拟设眼科(包括白内障、眼表疾病科、眼底病科、眼整形科、屈光科、小儿眼科、眼外伤、青光眼、眼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中医眼科、医学验光及配镜、院感科、病案室、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项目不设传染病科,拟设置50张住院病床,日门诊量约300人,占地面积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50余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800万元人民币。预计于2017年5月底前投入经营。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源爱尔眼科医院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市区兴源路12号
联 系 人: 李董良 电话:13802440440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天安数码城2栋818室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666652528
邮箱:465361135@qq.com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场地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等污染;项目营运时将产生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及洗涤废水;各类检测设备、空调室外机风机、洗衣房洗衣机等设备及人为噪声;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污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轻微的影响。在做好各类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后,可将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5、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医疗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洗涤废水直接排放市政污水管网;噪声设备均进行隔声、减振等处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医疗卫生单位,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医疗需要和相关产业政府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中,充分考虑了卫生及环保方面的要求,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并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本项目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应负责维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搞好防范措施,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医疗废物和噪声达标排放,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环境信息公示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简本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
8、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众意见收集起止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源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