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善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06-01 点击次数:2040
广东乐善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广东乐善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东乐善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厂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辉路1号
(3)建设内容:广东乐善机械有限公司在原来年产塑料中空成型机500台,塑料模具1000套基础上,增加年产塑料中空成型机和塑料模具100台,并在原环评报批生产设备基础上,新增工艺设备,拟增加喷漆生产工艺,喷粉房位置变更。待全厂扩建完成后,扩建后全厂的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中空成型机600台,塑料模具1000套。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37569.93平方米。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乐善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757- 29973075 ;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辉路1号。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