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项目 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12-22 点击次数:2293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项目
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金辉路以东、跃华路以北地块,总投资约5000万元,净用地面积2200m2,总建筑面11293.46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10层高的老年病中心大楼,主要医疗老年疾病,开设科目为: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与美容科、内科、外科、老年人康复治疗,预计设置149张床位,9张牙床。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明区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陆生;联系电话:13728503186;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区人民医院。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 工;联系电话:0757-81851212;电子信箱:scpby@163.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二期创新大厦81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b)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c)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