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06 点击次数:4461
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北侧,禅港路西侧,广明高速南侧
(3)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1044.47m2;设计处理总规模为300t/d,本次工程规模150t/d;沼气产生量为9916m3/d。建设内容包括收运系统、称重计量系统、餐饮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生物水解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沼渣及污泥脱水系统等。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项目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2803292 ;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正式工作阶段主要是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制报告书阶段主要为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评价结论。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在选址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关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和建议。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主管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