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14 点击次数:379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该项目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总投资约106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52912平方米,员工人数为160人,专业从事聚酯功能母料(又名聚酯切片)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现状设有聚酯切片生产线4条,后加工增粘生产线4条,年产聚酯切片19800吨,后加工增粘产能达500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生产期间,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大气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有机废气、粉尘等。
2、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和粉尘委托有资质单位安装设计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料废气经收集后排放。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废物按相关规范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风机、备用发电机、水泵、各生产设备等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按本环评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在切实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整改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营运期间排放的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则该项目生产期间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址处继续生产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83065;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北一街2号;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1851212;电子信箱:254046390@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