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23 点击次数:3272
佛山市南海区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大岗圩
(3)建设内容:拆除现有后整理车间,重建两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厂房(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用于放置新的定型机及染色机)。淘汰18台旧的高温染色机、安装72台新的气流染色机(水浴比1:4),并将其余未淘汰的染色机的水浴比由1:7调整为1:4。改扩建项目淘汰6台旧定型机,安装20台新的定型机。增加一台900万大卡的燃气备用导热油炉,主要用于在现有燃煤锅炉供应失常或停机检修时使用,以及在秋冬季节降低燃煤影响而使用。增加吨染整布加工2442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废水:染色工序废水、锅炉余热发生器产污水、定型废水、洗毛废水、锅炉废气喷淋废水以及定型废气喷淋废水。
废气:天然气燃烧尾气、定型废气、抓/剪/磨毛棉尘、染色车间恶臭等。
固废:废布及边角废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矿物油等。
噪声: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定型机、染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拟采用的环保设施
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沿用现有的锅炉废气治理系统,采用“脱硝+麻石水膜除尘脱硫”的治理工艺处理后,经现有的锅炉排气筒排放。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其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燃烧尾气经上述工艺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油”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关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为抓毛机、剪毛机、磨毛机等设备配套有布袋集尘装置,棉尘经布袋集尘装置收集后于车间内排放,不设排气筒,属于无组织排放。
染整过程中由于色布表面染料、助剂的挥发会产生臭气,类比现有项目的监测数据,通过车间强制抽排风排除后,厂界监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废水拟采用的环保设施
项目改扩建后,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染色工序废水、锅炉余热发生器产污水、定型废水、洗毛废水、锅炉废气喷淋废水以及定型废气喷淋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管网引至污水处理站,与永祥信公司的生产废水一同采用“水解酸化+好氧+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再经砂虑+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其余废水排入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定型机、染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现有项目运营情况调查分析,其噪声源强约75~85dB(A)。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设计上均对生产设备底座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定期检修设备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设备破旧引起的噪声污染。项目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消声、隔声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布及边角废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矿物油等。
废布及边角废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可收集后外卖。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本项目分类收集、回收、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通过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均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是可控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6809603;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大岗圩。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邮箱地址:1160936724@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佛山市南海区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