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高盛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27 点击次数:2191
佛山市高明高盛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佛山市高明高盛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高盛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厂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58 号
(3)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项目在原来年产发热盘 2500 万件和电热管 3000 万支的基础上,增加年产铝棒10000吨,项目扩建前发热盘坯全部经酸洗后进入封胶工序,扩建后,其中80%发热盘坯的酸洗封胶工序不变,另外20%变更为喷涂后进入封胶工序,发热盘坯酸洗加工量减少20%,扩建后全厂的生产规模为年产发热盘 2500 万件、电热管 3000 万支和铝棒10000吨。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明高盛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757- 88833068;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58 号。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佛山市高明高盛铝业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