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效紫外及公共卫生安全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5-13 点击次数:2594
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效紫外及公共卫生安全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新型高效紫外及公共卫生安全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南侧、兴良路西侧地块扩建新型高效紫外及公共卫生安全产品产业化项目。该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06820.7m2,总建筑面积约11万m2,主要从事紫外线灯、电子镇流器、空气消毒净化设备和水消毒净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年产紫外线灯1200万支、电子镇流器1200万只、空气消毒净化设备500万套、水消毒净化设备400万套。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9930959;电子信箱:1012196350@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南侧、兴良路西侧地块;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1851212;电子信箱:254046390@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b)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c)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