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24 点击次数:2434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东侧空地上。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宿舍及其他附属建筑。项目总占地面积36260m2,其中生产厂房面积约18000m2;厂区总建筑面积41920m2,绿化面积2000 m2,非生产建筑面积约3800 m2,容积率0.8以上。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酱油1200吨、面酱1.2吨、白醋1200吨、甜醋3吨、花生油1200吨、肉类加工1200吨、点心60吨、豆豉1.2吨、辣椒酱1.2吨、酸梅酱1.2吨。项目总投资17500万元,预计年产值20000万元。
二、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面粉投料粉尘、花生筛选粉尘、发酵气味、煮制热气、锅炉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及污水处理站臭气。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来源于原料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餐厅餐饮废水等。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各类泵、风机、叉车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0~95dB(A)。
4、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食品残渣、粉尘沉渣、包装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树脂等。
5、地下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泄漏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烟气采用高15m、内径0.2m的排气筒直接排放;面粉投料粉尘、花生破碎筛选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15m高、0.15m内径的排气筒排放;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经收集后利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内径0.3m排气筒排放。在采取相应的废气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位于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拟从声源、传播途径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和车间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声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在厂界植树绿化等,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0-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食品残渣(酱渣、醋渣、滤渣、花生壳、压榨胚饼等)、包装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树脂等。食品残渣外卖作为饲料或者肥料原料,包装废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经过妥善的处理处置,不会导致二次污染的产生,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分析
建设单位对影响环境安全的因素,采取较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将能有效的防止事故排放的发生。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中对选址的规定,厂区平面布置及功能布局合理。
本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控制指标。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本项目建设不会对所在区域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简本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
2、报告书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从本公示登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请发邮件至7071123@qq.com、731262484@qq.com。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贤
联系电话:18665435552
E-mail:7071123@qq.com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电子邮箱:731262484@qq.com
联系电话:13168591594
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号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4月24日